安溪县200km2以下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3-12-1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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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安溪县200km2以下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规划单位联系获取查阅。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询对象:主要包括可能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居民,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表下载详见附件。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公示,公众可下载《安溪县200km2以下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反映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安溪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4F
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13505043907
邮 箱:axslab@163.com
7、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12楼
联 系 人:洪工
联系电话:15880755168
邮 箱:463931611@qq.com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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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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