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六批水利专项(小型水利工程修复)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11-01 15:46 浏览量:

  凤城镇、芦田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六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1号文)的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省级第六批水利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请你们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3年小型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资金安排表

  2. 2023年省级第六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溪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小型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镇名称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万元)

  1

  凤城镇

  祥都社区水毁设施修复

  20

  2

  芦田镇

  三洋村水毁设施修复

  20

  合计

  40

  附件2

  2023年省级第六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指标

  项目单位

  凤城镇

  祥都社区

  芦田镇

  三洋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修复(个)

  1

  1

  质量指标

  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成本控制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恢复原有生产能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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