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3-11-27 16:34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任务为安溪城区备用水源,水库位于参内镇祜水村,晋江西溪支流参林溪上游。参林水库为小(1)型水库,坝址位于祜水四级电站上游400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7.2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686m3,正常蓄水位195.00m,死水位166.0m,总库容399m3,库容系数17.7%,为年调节性能水库。工程等别为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工程主要建筑由拦河坝、取水口及输水线路组成。拦河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取水口布置在右岸拦河坝上游面,采用塔式分层取水方式,设计最大供水流量3.24 m3/s。设计输水线路总长9.22km

二、报告书主要结论

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已列入《晋江流域综合规划》、《参林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安溪县水资源配置规划(2019-2035年)》等规划中。工程选址符合安溪县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工程的建设满足安溪县建设备用水源的要求,可改善城乡供水条件,对推动安溪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因此,本项目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有:水库淹没和占地影响;工程引水对流域水资源、河流水文情势、水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影响;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对受纳水体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三废、噪声及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报告认为:本工程不存在明显制约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因素,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工程和管理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24

联系人:陈志贤                             联系电话:0595-23226622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7661651

邮箱:24930969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参与调查表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hTxz8P5ZcePHLAOj8jtiw?pwd=um4z 提取码:um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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