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水〔2017〕260号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安溪县水利安全
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站、局属各单位:
现将《安溪县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水利局
2017年10月9日
安溪县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重点、具体安排,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重点紧盯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库大坝、病险水库、农村水电、供水工程、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继续做好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二)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及省、市转发通知要求,逐条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方案》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评细则》标准,查缺补漏、收集整理好工作台账。
(三)对上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四)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认真贯彻落实《安溪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及时宣传大检查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报道大检查典型和有效做法,公开曝光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行为和企业。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主要方式
第二阶段大检查工作仍然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由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4个100%”要求对标开展自查自改;各乡镇水利工作站要对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开展全覆盖的对表检查、监管执法;按要求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对大检查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问责,推动大检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时间安排
1.10月9日-20日,开展第二轮全面自查。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照大检查要求,按照“4个100%”要求,对本单位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站、局属各单位按照政府层面检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要拉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及时整改。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站要将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于10月20日前报送县水利局。县属各水利企事业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2)报送县水利局。
2.10月21日-25日,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站检查督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轮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3.10月25日-10月底,开展“回头看”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对大检查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分析、梳理,针对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扎实推进大检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认真组织。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及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方案,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要求,扎实对表检查,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三)要严格追责。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联 系 人:许一峰、黄达斌
联系电话:23220700
电子邮箱:axslaqsc@sina.com
附件:1.安溪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自查自改承诺书
附件1:
安溪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二阶段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7〕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7〕20号)要求,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类舆论媒体、网络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 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和检查成效。集中曝光企事业单位严重违法违规行业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及时组织报道大检查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站、局属各单位要在官方网站开设安全生产大检查专栏,编发信息专刊,每月不少于2期,每月向县水利局报送工作信息、经验做法及正、反典型案例至少2条。组织协调在建水利项目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大检查横幅,每个工地不少于2条;通过电子显示屏适时显示安全生产大检查标语,每周不少于2次。
三、宣传安排
(一)10月起,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经验做法、查找隐患、自查自纠和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进展及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二)在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督导期间,要及时宣传报道督导情况,对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结合水利实际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三)十九大之前,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大检查宣传工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监督。
(二)做好舆情研判。要关注大检查期间舆情动态,做好分析研判,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及时应对调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三)强化系统宣传。要详细制定专门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媒体积极稳妥跟踪报道。
(四)突出舆论监督。鼓励群众通过12350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五)开展宣传考核。县水利局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先进经验、典型案例、阶段性或专项工作进展、成效等)纳入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
附件2:
水利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承诺书
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
2017年 月 日
抄送:市水利局、县安监局。 |
安溪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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