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水利局 时间:2017-04-24 11:14 浏览量:

 

 

安水〔201787

 

安溪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水利站、局各股站、直属各单位:

现将《安溪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水利局

2017年414

 

 

 

安溪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7年“金砖”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委〔201714)及上级水利部门的部署要求,即日起在全县水利行业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金砖”会议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金砖”会议、党的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为“金砖”会议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库大坝、病险水库、农村水电、供水工程、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针对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查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一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在小、解决在早”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台风汛期和高温天气等特殊季节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看不到管不着的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全面排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预案及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严防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施工生活区、防火防台风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施工安全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在建工程尤其是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防范施工场所和营地周围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台风等突发灾害。

2.水利工程运行。各类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以及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运行;水库蓄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工作状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用状况;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工程永久设备使用和维护;在全省水库蓄水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对汛期水利工程运行重点部位巡查监测以及对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的通信预警;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等。

3.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河道采砂规划制度和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统一办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河道采砂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船舶驾驶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违法违规超时间超范围乱采滥挖;采砂企业或个人是否依法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砂场是否有防洪、防火、防雷等设施,采砂设施检修是否有记录。

4.水电站管理。水利系统管理的水电站“两票三制”落实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并持证上岗落实情况;备用电源储备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落实情况;水电站安全器库配备落实情况。

5.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部位。落实水利风景区、宾馆、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与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消防器材配备等。排查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管理漏洞,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即日起至20171031日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自查自报,及时整改隐患(即日起至531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智慧安监”监管平台及时上报情况。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科室要细化制定本科室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强化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61日至731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科室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强化风险管控,落实约束措施(81日至831)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科室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第四阶段:开展“回头看”,严格应急值守(91日至930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金砖”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科室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排除管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101日至10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金砖”会议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县水利局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县水利局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科室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科室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障“金砖”会议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县水利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科室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建立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全之又全”、“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在每月10日、25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水利局,并在10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黄达斌

联系电话:0595-23220700

电子邮箱:axslaqsc@sina.com

 

 

 

 

 

 

 

 

 

 

 

 

 

 

 

 

抄送:市水利局、县安监局

安溪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

安溪县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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