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拟激励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07-1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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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经综合考虑研究决定,我县拟从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乡(镇)、村(社区)中,分别择优推荐1个乡(镇)、1个村(社区)作为市河湖长制正向激励镇、激励村。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监督,现将我县推荐上报拟受激励的镇、村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拟激励镇:祥华乡
拟激励村:尚卿乡尤俊村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在此期间,对拟受激励镇、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安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反映。
电话:0595-26052007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409室
邮箱:axxhzz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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