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挂钩督查组: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涉校、涉生等敏感案事件教训,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全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结合《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督导的通知》(闽教办安〔2024〕5号)要求,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24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25日-26日学校自查自纠,11月27日-28日各挂钩组入校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主要涉及涉校矛盾纠纷(含利益诉求重点群体情况)、校园安防体系建设、学校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实习实训安全以及学校护校安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落实情况,详见《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清单》(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对照清单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难于解决的隐患要落实管控措施,并书面呈报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整治。各中心学校及县直幼儿园要同步对辖区内每一所基层学校(含民办幼儿园)组织检查,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2.局各检查组自行安排时间深入挂钩片区学校(含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基层小学、民办幼儿园),全面了解、掌握受检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排查受检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局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督改”要求,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组下校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学校建立整改台账,并跟踪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完成整改的要报送“整改情况报告”(附一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报送情况说明,相关纸质材料送县教育局安全股备存。下校安全检查的过程性材料(检查工作清单表<附件2>),经挂钩领导签名后于12月3日前送局学校安全工作股存档备查。
附件:1.2024年局干部职工挂钩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安排表
2.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清单
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督导的通知
安溪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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