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4-11-16 16:33 浏览量: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安道安办〔2024〕27号)要求,现就开展教育系统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冬季攻坚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强化宣传引导。各校一要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定期推送宣传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集中观看交通安全警示录、宣传片,重点普及规范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闯红灯、“追逐驾驶”、拒绝乘坐“黑校车”、不到

铁路铁轨沿线闲逛以及防范货车盲区等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二要通过依托班级家长微信(钉钉)群、告家长一封信、周末节假日短信提醒等方式和“1530”机制,常态化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严防未成年学生违法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以及搭乘无牌、报废、超载等非法车辆的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校内校外交通日常安全监管。

2.强化教育警示。各校一要对全校学生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六不六要”诵记情况抽查,校车拥有园对全体校车从业人员抽查“二十个严禁”“六大职责”诵记情况;二要定期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播放警示教育片、交通专题教育讲座、约谈交通违法学生及家长等现场教育方式,重点强化对无证驾乘摩托车(含电动车)、搭乘摩托车(含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超员乘载、闯红灯、未远离大货车、在公路上飚车嬉笑打闹、随意横穿公路等方面的警示教育;三要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定期通过学生带法回家的方式,深化“小手拉大手拉老手”活动,让学生把所学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中,并不失时机地警示、提醒父母以及其他长辈们“知危险 会避险”,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各校一要根据学校所处位置、周边交通状况、师生人数及上下学交通方式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校一策”交通方案;二要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道路和配套设施,在学校入口区域设置有利于学校与主交通干道接驳的缓冲空间,采取“微循环”形式,优化校门口上下学交通组织方案,便于接送人员停留与疏散;三要定期对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警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并提请乡镇道安办予以增补完善;四要严格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标志),避开学生上、放学和课外活动时间;所有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相关车辆必须事先采取防护隔离、人车分离等措施;五要配合公安部门落实“护学岗”制度和校园周边“高峰勤务”,严格落实学校值日领导及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值守制度,护学岗和值班人员要穿红马甲或佩戴醒目标志;六要在校园合理规划学生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位,防止因学生在校外乱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停放自行车、绿牌电动车的区域要相对独立,做到物理或时间上人车分离,放学高峰时段应适当延迟骑乘自行车、电动车出校时间,避免与步行学生混出校园),引发学校和周边小区及群众的矛盾;七要加快推进87所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组织提升工作,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三、摸排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1.对学生无证驾乘机动车及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接送学生的情况,要第一时间约谈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主动书面提请乡镇派出所或交警中队予以整治。对于16周岁及以上学生,学校可采取登记造册,梳堵结合,规范引导其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绿牌电动车,并在校内规范停车,依规、错峰、文明出行。

2.认真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隐患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情况,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推动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和安全隐患整治。

3.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备,选择有资质营运公司承运,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4.开通“周末班车”的学校要主动提请相关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周末班车”安全监管,确保“周末班车”行驶安全。

5.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校车公司要督促校车拥有园要做好日常校车安全性能检查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

                            安溪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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