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平安建设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5-1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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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平安建设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泉教综〔2024〕5号)精神,决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安溪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和平安建设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抓好贯彻执行。
安溪县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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