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预拨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4-30 20:47
浏览量: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小学: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96号)及年初预算安排,现以各校上报的2021年春季寄宿生人数为依据,预拨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详见附件),本学期末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请各校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安溪县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预拨安排表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财政局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