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公布我县2019年春季中小学代购进校教辅材料收费的通知
时间:2019-04-01 15:05 浏览量: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3号)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春季中小学代购进校教辅材料收费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校遵照执行。

1.严格执行教辅收费标准。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公布2018年泉州市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泉教综[2018]32号文附件)、《关于公布2016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审读推荐结果的通知》(泉教中[2016]19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通告》以及进校教辅材料封底标注的零售价格,现将我县2019年春季中小学代购进校教辅材料价格予以公布(附件1),请各校严格按照核准的价格和学生的代购申购情况代为收费,不得擅自抬高收费标准,不得搭售目录外的其他材料,不得搭桥收费,否则按乱收费论处。

2.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各校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和对外网站上公布泉州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教辅材料价格、征订数量、投诉电话(23236030)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并将《征订目录》及代购申请单保存备查,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向学生推荐《征订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县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为确保代购进校教辅材料专款专用,请各校把代购进校教辅材料款收齐后(基层小学由中心学校负责汇总、监管,中心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于本学期期末前及时转账汇入县新华书店账户(见附件2,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学校名称),严禁挪用,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19年春季中小学代购进校教辅材料收费价格表

           2.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溪分公司银行账号

安溪县教育局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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