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民办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教〔2023〕36号)要求,在各民办学校自查,中心学校(或县直幼儿园)、乡镇政府审查的基础上,我局研究确定民办中学年检合格1所、民办幼儿园合格83所,不合格2所,校外培训机构合格15所,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各民办中学、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以年检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对照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条件,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应于8月1日前落实整改,规范管理,并将书面整改报告分别报送中心学校、所在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要继续做好年检结果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附件:1.安溪县2022年度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年检结果一览表
2.安溪县2022年度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一览表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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