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46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2022〕9号)以及教育部关工委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和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简称“五老”)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新时代学习关工委工作,结合我县实际,通知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关工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党的工作大局,不断为中心工作助力添彩;各校要把关工委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指导、支持和推动关工委工作,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党建内容,切实落实“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强化宣传、部署、督导、落实、激励;要团结带领广大“五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对关工委工作的认识。关工委是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青少年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广大“五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继续坚持“关爱下一代就是奉献新时代”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作用,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好”精神,尊重、爱护、学习“五老”,支持更多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的广阔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
三、推进学校关工委班子建设。按照“领导班子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标准,加强基层学校关工委组织建设,加强“五老”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关工委和广大“五老”的积极性、创造性。学校关工委领导班子由学校党支部任命。要落实“双主任制”,即学校党组织分管领导担任学校关工委主任,同级班子退休老同志(或有威望的老同志)担任执行主任。政教处(德育处)领导分别担任副主任或秘书长。学校群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他退休老同志作为日常工作班子成员。要及时把新近退出领导岗位、身体健康、热爱青少年工作的老同志充实进学校关工委领导班子。小学中心校以下的基层学校,要设立关工小组,力争做到关心下一代工作全覆盖。
四、突出铸魂育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注重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学习,健康成长。要传承红色基因,用好红色资源,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改革开放的故事,用建党精神、长征精神、老区精神等教育引导青少年进一步增强爱党报国情怀,更加自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要注重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加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引导青少年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要加强家庭教育的引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发动家庭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五、实施精准关爱。要在开展“百万大手牵小手”关爱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精准关爱进校园”活动,力争做到“四个不让”(不让一个留守儿童因缺少关爱陷入困境,不让一个困难学子因贫困留在校门之外,不让一个问题青少年因为无助自暴自弃走上犯罪道路,不让一个社会青年因缺少援助在就业创业上掉队)。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助困、助医等工作,帮助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要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托学校、家庭、社会“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最大限度地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救助困境儿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要促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教育系统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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