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学校安全工作暨校车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教育局 时间:2018-12-03 17:07 浏览量:

县校车联席办各成员单位,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恒兴校车管理分公司:

为确保我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安溪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审改办[2017]18号)和《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学校安全工作暨校车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教〔2018〕133号)要求,11月7-9日,县教育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等部门开展2018年学校安全工作暨校车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涉及金谷、蓬莱、长坑、官桥、龙门、参内、城厢、凤城等8个乡镇、2所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5所县直小学、5所中心学校、12所幼儿园、25辆校车。主要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校长、分管副校长“十个必须”及全体教职工安全重点工作“十五项应知应做” 落实情况,抽测师生《安溪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五个一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诵记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等。

二、工作成效

1.责任落实较到位。多数受检学校能够按照《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学校安全工作校长“十个必须”〉〈安溪县学校安全工作分管副校长“十个必须”〉〈安溪县学校安全重点工作应知应做提示卡〉的通知》(安教〔2018〕94号)文件要求,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工作落实较到位。如:第三实验小学、第八小学、长坑中心学校等。

2.“三防”建设较扎实。受检学校均能加大经费投入,在学校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装置,并与县保安公司联网,校园安全设施设备日益完善。多数受检学校保安员(门岗)均能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格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长坑第二中心小学连同教室在内装有42个高清监控摄像头,基本实现校园全覆盖;沼涛中学保安员履职较到位,能严格做好外来人员盘问登记工作。

3.安全教育较丰富。多数受检学校能将安全教育融入学校各项工作之中,持续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检查人员随机抽查的学生对防溺水安全“七不两会”、防交通事故“六不六要”诵记情况均较好;能结合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学第一课、周末安全教育提醒、119消防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效果,如:第三实验小学、第七小学和蓬莱中心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率为100%;能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教〔2018〕269号)要求联合交警部门、派出所持续开展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过程性材料较为完善,如:沼涛中学、凤城中学。

4.法制宣传较浓厚。多数受检学校能根据安教〔2018〕通知481号要求印发《崇尚科学  关爱家庭  珍惜生命  反对邪教--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倡议书》,并收齐回执存档,做好防性侵、防校园暴力等宣传教育;能落实《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 爱我安溪》及《反诈骗宣传教育读本》进课堂,抓好 “五个一律”、“扫黑除恶应知应会”诵记抽测。“五个一律”抽测结果较好的有:一中城东校区、第三实验小学、金谷中心学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抽测结果较好的有:金谷中心学校。

5.校车监管较有效。受检中心学校及多数幼儿园能积极参加县校车联席会组织的各种校车安全工作会,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安溪县校车驾驶员“二十个严禁”》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均能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校讯通短信平台、微信、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提醒学生家长、坐车学生关注校车安全、了解安全乘坐校车知识,驾驶员、照管员能及时做好车辆维护、清洁工作,如:闽C33698、闽C56116。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工作落实不够有力。有的学校未能切实落实“十个必须”工作要求,存在报送材料敷衍应付或落实不全面等问题,如:龙门中心学校、官桥中心学校等将中心学校校长“十个必须”、分管副校长“十个必须”与中心小学混合报送;崇德中学将校长“十个必须”、分管副校长“十个必须”混合整理,而且只落实3个必须;个别学校未能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暨全面加强诚信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安教〔2018〕通知541号)要求切实做好进课堂、建基地、抓抽查、造氛围等相关工作,如:崇德中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抽测中平均分未能达到60分,安溪九中、逸夫实小、第七小学在“五个一律”抽测中平均分未能达到60分;个别学校周末安全提醒开通率、发送率不高,甚至为零,如:官桥中心学校辖区内部分小学。

二是安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学校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安全工作台账不健全,未按规定建立规范性档案,内页资料较为凌乱,如:蓬莱中心学校;有的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校车接送“六定四见”、校车安全专项检查等过程性资料不完善,如:官桥中心学校、龙门中心学校;部分来访登记不够完整,保安员未能主动上前询问登记或脱岗等,如:第八小学、一中城东校区、官桥中心小学。

三是安全隐患排查不够深入。有的中心学校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未能深入检查,或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并上报,如:官桥中心学校存在民办幼儿园利用幼儿校车接送小学生的违规行为,金谷中心学校对辖区内金谷青华幼儿园闽C32791、闽C32984、闽C33676后轮无花纹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并上报。有的学校未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教〔2018〕269号)要求联合交警部门、派出所持续开展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只有简单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工具进行登记,未能汇总分类,同时未能体现开展整治的过程性材料,如:崇德中学、蓬莱中心学校。

四是个别幼儿园“一车一档”不够齐全。如:官桥晓太阳幼儿园、童心幼儿园、嘉佳幼儿园,龙门南翼新城幼儿园、金星幼儿园,金谷天天幼儿园、青华幼儿园、振华幼儿园、开心乐幼儿园元口幼儿园、蓬莱小太阳幼儿园、贝贝幼儿园、长坑星光幼儿园均存在“一车一档”建档不全,材料未及时更新等问题。

五是个别校车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如:金谷青华幼儿园校车闽C32791、闽C32984、闽C33676后轮无花纹未能在日检查中及时发现并整改;长坑星光幼儿园校车闽C33800、闽C33422闽C33797、闽C33769,金谷振华幼儿园闽C33464等校车驾驶员及金谷青华幼儿园园长均未能诵记“二十个严禁”;官桥晓太阳幼儿园闽C33878,龙门小英才幼儿园闽C33728未能做好幼儿接送记录;长坑星光幼儿园未能将“二十个严禁”悬挂显眼位置。

四、整改要求

1.强化安全防范。各校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再次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严格规范门卫、食堂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受检学校务必针对所列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受检学校的整改报告于12月7日前书面报送学校安全工作股(1410室)。

2.加强安全教育。各校要持续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安全教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工作,通过校班会、师生大会、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各种安全教育专题学习,建立家校安全提醒机制,减少意外伤亡事故,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健康成长。同时,要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安全教育平台移动版安全提醒功能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落实周末假期监管责任,照管好自己的小孩。

3.规范材料建档。各校务必树立规范建档意识,注意收集安全管理工作的过程性材料,做到各项安全检查有记录、隐患有整改,每项安全教育有计划(方案)、有开展(过程性材料)、有总结,各项安全教育告家长一封信的回执及时收回,且分类归档。

安溪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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