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斗镇关于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已绝育的家庭,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的规定
来源 :魁斗镇
时间:2017-09-1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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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的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已绝育的家庭,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的个人缴费部份由镇财政每人给予补助5元。各村场应及时把补助款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以上规定,自下文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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