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8月)
时间:2024-08-0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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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8月) | ||||||||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案由 | 行政告知书文号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 | 查处依据 |
1 | 泉州艾格眼科医院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闽安卫医告〔2024〕005号 | 2024.07.23 | 闽安卫医罚〔2024〕005号 | 2024.08.02 | 1.没收闽安卫证保决[2024]650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登记保存的药品、器械;2.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2 | 安溪凤城陈瑞真中西医结合诊所 | 未经核准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医疗废物收集未分类 | 闽安卫医告〔2024〕006号 | 2024.07.23 | 闽安卫医罚〔2024〕006号 | 2024.08.02 | 1.警告2.登记在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3 | 安溪参内吴金水中医诊所 | 未取得处方权开具处方、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 | 闽安卫医告〔2024〕007号 | 2024.07.25 | 闽安卫医罚〔2024〕007号 | 2024.08.02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4 | 安溪县凤城启航游泳场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闽安卫公告〔2024〕001号 | 2024.07.23 | 闽安卫公罚〔2024〕001号 | 2024.08.02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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