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
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主要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居民健康档案的维护管理。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主要内容
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主要内容
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主要内容
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主要内容
孕早期健康管理;孕中期健康管理;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
主要内容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
主要内容
检查发现;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主要内容
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主要内容
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结案评估。
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常住儿童。
主要内容
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服务对象
辖区内服务人口。
主要内容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主要内容
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服务对象
辖区内孕龄居民。
主要内容
省级卫生计生部门作为本地区免费避孕药具采购主体依法实施避孕药具采购;省、地市、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责免费避孕药具存储、调拨等工作。
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主要内容
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健康科普;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12320热线咨询服务;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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