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输水线路工程配套废渣处理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输水线路工程配套废渣处理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参内镇美塘村 |
建设单位 |
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用地面积8000m2,设计年处理参林水库输水线路工程剩余废石2万m3。项目临时工程总服务期预计至2027年8月。项目总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后回用。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大气环境:破碎机、筛分机进、出料口加盖活动橡胶挡板+洒水喷淋;喂料、破碎、筛分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工区和物料堆场均采取密闭围挡、防尘毡布遮盖和喷淋洒水措施减少粉尘产生,且通过车辆加盖帆布、道路硬化及洒水等加强管理措施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各加工设备四周建设密闭围挡、顶棚及设置喷淋洒水系统抑制扬尘。厂区道路硬化,运输通道每天清扫、喷水降尘,同时车辆密闭运输。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为收集的粉尘,和石粉一起外运;在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液压油及空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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