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泉州顺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5年8月18日)
时间:2025-08-17 16:48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58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顺安金属铁制工艺品改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顺安金属铁制工艺品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安溪县官桥镇莲峰片区HL16地块

建设单位

泉州顺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新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818日至2025822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建筑面积,年产铁制工艺品80万件,其中10万件新增电泳及烘干工艺项目改建项目投资70万元,改建后总投资270万元,其中改建项目环保投资20万元,改建后总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喷粉废气经“滤芯+二次滤芯回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线喷粉烘干固废废气经烘房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喷漆烘干废气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炉窑废气经“水浴除尘+脱硫塔+袋式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密闭空间负压抽风,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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