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泉州联欣彩印有限公司)(2025年4月16日)
时间:2025-04-16 08:57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54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联欣彩印年产包装装潢印刷品120吨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泉州联欣彩印年产包装装潢印刷品120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安溪县参内镇安山路1583号

建设单位

泉州联欣彩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新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416日至2025422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租用已建成的厂房,共3F,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3600m2,年产包装装潢印刷品120t,主要为水暖卫浴、茶叶、食品等配套包装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生活污水由槽车运输至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生活污水经工业区管网排入安溪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印刷、复合、熟化、擦拭废气使用密闭车间、负压抽风,并在生产线上方安装集气罩精准收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蓄热催化燃烧(RC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辅料盖好密封,密闭车间,负压抽风,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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