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大坝枢纽工程配套砂石加工场和搅拌站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安溪县参林水库工程大坝枢纽工程配套砂石加工场和搅拌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安溪县参内镇美塘村 |
建设单位 |
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用地面积14213m2,总建筑面积2000m2,设计年加工生产石子6.0万m3、机制砂4.5万m3、水泥混凝土12万m3。破碎的石子、机制砂均用于水泥混凝土搅拌,搅拌的混凝土成品全部用于参林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工程总服务期为24个月。项目总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洗砂生产废水经竖流沉淀和压滤处理后回用生产。搅拌站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大气环境:破碎机、筛分机、对辊机进、出料口加盖活动橡胶挡板+洒水喷淋;破碎机、筛分机、对辊机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砂石加工生产线厂区置密闭围挡+顶棚和喷淋洒水措施。砂石加工生产线的加工区和物料堆场均采取密闭围挡、防尘毡布遮盖和喷淋洒水措施减少粉尘产生,且通过车辆加盖帆布、道路硬化及洒水等加强管理措施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搅拌站拟建设密封式搅拌楼,粉罐和搅拌产生的粉尘废气拟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砂子堆场采取密闭围挡和毡布遮盖,设置喷淋洒水措施减少粉尘,且通过车辆加盖帆布、道路硬化及洒水等加强管理措施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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