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福建春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2月27日)
时间:2025-02-27 16:39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52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热泵烘干设备1万套、除湿设备0.3万套、制冷设备0.3万套、热水设备1万套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年产热泵烘干设备1万套、除湿设备0.3万套、制冷设备0.3万套、热水设备1万套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2025产业园A-38地块

建设单位

福建春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泉州清澈环保有限公司

2025227日至202535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26492.64m2,总建筑面积52159.84m2,预计年产热泵烘干设备1万套、除湿设备0.3万套、制冷设备0.3万套、热水设备1万套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打磨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经“滤芯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检漏烘干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水洗烘干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密闭空间负压抽风,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