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福建省有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3日)
时间:2024-12-23 16:37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412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有润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23-01地块)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福建省有润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23-01地块)

建设地点

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A-23-01地块

建设单位

福建省有润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喆枘鑫(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223日至20241227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地面积15833.99m2,建筑面积为36779.92m2生产规模为手板模型1万个、高端智能机械配件1万台、智能日用水壶300万个。项目总投资6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拟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周围村落污水排放系统。采取围挡、围栏、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用防尘布苫盖设置洗车平台等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水环境:水涨、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法+生化法”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试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大气环境:抛丸废气通过密闭抛丸箱由集气管道收集,切割、打磨、磨焊口废气通过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一起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排气筒排放焊接、压焊缝、焊内底、焊中底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机械型手臂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焊烟净化器处后排放

4、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5、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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