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易氏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易氏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官桥镇官郁村东大路1106号弘桥智谷F3栋、F5栋101与103室 |
建设单位 |
福建易氏工艺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省新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建筑面积4438m2,年产铁件工艺品50万件。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脱脂、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超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除尘喷淋用水定期清理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喷粉废气经“滤芯过滤+二次滤芯回收装置”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粉烘干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过渡期,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两套“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远期,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半封闭烘干流水线,负压抽风,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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