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中立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福建中立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湖三村照兜坑 |
建设单位 |
福建中立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喆枘鑫(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用地面积14122.9 m2,生产规模为混凝土预拌加工3万m3/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灌溉。生产废水经沉淀罐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 2、大气环境:给料、一次破碎、二次破碎、三次破碎在生产设备上方安装集气装置,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搅拌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砂石生产线上主要产尘点进行封闭,均设置独立封闭铁皮房,并加装水雾喷淋装置;商品砼生产线上主要产尘点进行封闭,设置独立铁皮房;筒仓粉尘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置后无组织排放。设置封闭传送带,采用水雾喷淋抑尘。废石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卸料过程中在作业区四周进行喷雾抑尘。废石堆场、砂、石仓库为半封闭式,采取“顶棚+三面围挡” (仅保留运输车辆进出口)措施,并定期洒水抑尘。 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车辆进出进行冲洗。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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