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安溪城厢天启卫浴厂塑料水暖配件、五金水暖配件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安溪城厢天启卫浴厂塑料水暖配件、五金水暖配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二期开发区1号(F-1地块) |
建设单位 |
安溪城厢天启卫浴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省新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租用泉州市鹏峰水暖卫浴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用面积1639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近期委托运输至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污水管网完善后,直接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城厢镇玉田村临时污水处理站处理。冷却用水、试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注塑车间、补漏车间设置密闭隔间,注塑废气、补漏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造型、制芯、浇注废气均通过集气罩收集,砂处理设置密闭隔间,顶部安装吸气口收集砂处理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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