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安溪马斯特陶瓷有限公司陶瓷制品技改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福建安溪马斯特陶瓷有限公司陶瓷制品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泉州市安溪县龙桥工业园(安溪2025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福建安溪马斯特陶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本次技改工作主要内容为:1、新增一条石英砂预处理线,原料石英砂通过酸洗、擦洗、分级清洗、脱水、烘干等工序进一步处理,从而得到纯度更高的石英砂。年预处理石英砂16批次,每批次处理石英砂30吨,时间为2天,其中酸洗、擦洗、分级清洗、脱水工序生产时间为1天,烘干工序生产时间为1天。2、现有工程验收后进行燃料清洁化改造,隧道窑燃料由液化石油气调整为天然气,现有工程生产设备及其他建设内容不变,隧道窑工作时间不变。项目新增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废水、施工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技改后生产废水经过“沉降+中和搅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安溪县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大气环境:石英砂烘干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5、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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