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安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物流园标准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福建安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物流园标准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泉州市安溪县经济合作区湖里园环城东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 (安溪县南翼新城莲峰片区A-24地块) |
建设单位 |
安溪县官桥镇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地面积17141.95m2,总建筑面积43668.40m2,拟建设4栋通用厂房、1栋办公检测综合楼。项目总投资14114.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现场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自建临时污水管线连接至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施工期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等污染。 3、噪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施,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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