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福建省臻霖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7月2日)
时间:2024-07-02 15:34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47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臻霖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铝箔包装袋(光电产品用)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福建省臻霖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铝箔包装袋(光电产品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光电产业园D-1地块

建设单位

福建省臻霖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72日至202478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850m2,生产规模为年产铝箔包装袋(光电产品用)1800万个。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排污管网进入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加强车间密闭,车间进出口设隔断帘,在印刷机、复合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熟化工序在密闭熟化室进行印刷、复合、熟化有机废气及印刷辊擦拭废气经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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