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农林大学茶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扩容工程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福建农林大学茶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扩容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福建农林大学茶学院内 |
建设单位 |
安溪县教育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4433.93m2,建筑面积19588.21m2,新建2幢教学楼以及1幢实验楼。项目总投资992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运营期,应做好实验废水分类收集管理,实验废原液单独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其他器皿清洗、地面清洗等实验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施工期,利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减少起尘量;注意堆料的保护,覆盖防尘布、定期喷水压尘;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必须加盖苫布,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建筑工地围挡封闭施工。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密闭通风柜或集气罩处理后通过集气管引至楼顶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6m高的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采用排风机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环境:施工期,项目边界设置临时施工围挡;施工时间应避开休息时间;严禁使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影响时长。运输建筑废土的车辆,应按建筑废土管理机构指定的运输路线行驶。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收,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运营期,设置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实验室危险废物、未经使用即淘汰抛弃的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室一般固废、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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