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速安溪出口路网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城厢镇同美片区 |
建设单位 |
安溪安盈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市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建设用地403911.5平方米,建设规模包含同南路、三安大桥连接线、A/B匝道、兴安路连接线5.11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隧道、下穿通道、人行通道、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绿化和照片等工程。全厂总投资7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配套公用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新修路面养护用水,未能回用的废水经处理后排放。运营期,完善市政管网建设,路侧排水沟、边沟等采用浆砌片石进行全铺砌防护,在挖方路堑边坡平台上根据边坡防护形式设置平台排水沟。 2、大气环境:施工期,采取喷水抑尘和运输过程防止物料散落等防尘抑尘措施,严格禁止运输车辆装载过满,采用遮盖措施或密闭性运输,施工材料应遮盖或洒水。运营期,及时清理路面,对工程沿线进行绿化,对于装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要求罩盖蓬布。 3、噪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运营期,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道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渣,由道路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定点堆存,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堆土、堆料不要侵入附近农用地,避免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撤离临时用地的施工设施,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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