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泉州丰千工艺品有限公司)(2021年2月19日)
时间:2021-02-19 09:24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1219日)

项目名称

泉州丰千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工艺品2万件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凤城镇吾都工业区

建设单位

泉州丰千工艺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省鼎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21219日至2021224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40m2,年产工艺品2万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安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喷粉粉尘经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过渡期,燃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水浴除尘装置+喷淋设备(稀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远期,燃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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