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安溪县城厢福华水暖加工点)(2020年9月16日)
时间:2020-09-16 08:58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20916日)

项目名称

福华铜制水暖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经岭村英发经岭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安溪县城厢福华水暖加工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新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20916日至2020922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租用面积1800m2,年产水暖配件12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岭村排污系统。

2、大气环境:加强车间通风,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制芯和浇注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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