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时间:2020-06-29 16:02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20629日)

项目名称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半导体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横山村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

建设单位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20629日至202073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本次扩建工程在现有工程用地内进行,不新增用地,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在现有1#应用厂房北侧第二层、第三层内新增设置钽酸锂、铌酸锂晶圆片生产线,在现有图形化厂房空置区域新增3台碱洗机,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扩建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钽酸锂晶圆片(4”)63万片、年产铌酸钾晶圆片(4”)27万片。项目扩建工程投资227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现有2#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四级反应池+沉淀+厌氧+缺氧+多级好氧池+生化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迎宾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湖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蚀刻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2套WFJ-2W型多功能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碱洗工序产生的碱性废气采用3套WFJ-2W型多功能废气洗涤塔处理合并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环境: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筒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分别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张贴及登报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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