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时间:2020-06-29 16:01
浏览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20年6月29日)承诺制项目
项目名称 |
福建安溪贵仕达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尚卿乡藤云工艺园A19地块 |
建设单位 |
福建安溪贵仕达家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华津时代源之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年产20万件铁制工艺品、3万件木制工艺品、1万件马赛克工艺品、15万个纸箱。项目总投资8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漆及电泳废水经“混凝沉淀+活性炭过滤”处理工艺后循环使用;马赛克工艺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浴除尘装置内的水定期清理除尘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除锈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滤芯过滤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经“喷淋塔+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及晾干于密闭空间内进行。近期,燃烧废气经袋式除尘+碱液喷淋+水浴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远期,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木屑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吸尘器处理后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装设备位置,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等措施,日常维护设备。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网站
省设区市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主办: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