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
时间:2019-12-09 10:02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19129日)

项目名称

年产电子产品配件10万件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官桥镇南翼新城塘垅片区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思明园一期7号厂房

建设单位

泉州天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华津时代源之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19129日至20191213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3383.04m2,年产电子产品配件10万件。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打磨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水帘柜循环用水和洗涤塔循环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一体机处理并捞除漆渣后循环使用,喷漆废液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安溪县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设置单独喷漆间,喷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处理后与烘干废气及丝印、烘干废气一起经“洗涤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机加工粉尘经集中收集后作为固废统一处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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