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时间:2019-10-0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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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19年10月8日)
项目名称 |
安溪县城厢镇陈华木材加工点年产定制家具500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城厢镇同美工业区聚发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第4车间 |
建设单位 |
安溪县城厢镇陈华木材加工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租赁建筑面积100m2,年产定制家具500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水帘柜循环用水和喷淋塔循环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并捞除漆渣后循环使用,水帘废液和喷漆塔废液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水帘吸尘柜循环用水循环使用。过渡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安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打磨粉尘经水帘吸尘柜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及其晾干废气经水帘过滤后与涂油废气及其晾干废气经风机引至“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备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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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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