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时间:2019-09-30 17:01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19930日)

项目名称

安溪县尚卿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尚卿乡兴业中路239

建设单位

安溪县尚卿乡卫生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拓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19930日至20191011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新增用地795m2,建筑面积3639亩;保留已有建筑面积1890m2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新增床位23张。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部分作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用水,部分作为场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排至尚卿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尚卿乡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施工期,土建工地边界设置围挡,易产生扬尘物质密闭处理,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按规定冲洗车辆。运营期,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出气口外接风机收集臭气并送至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拟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施工期、运营期生产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弃土、石运至当地其他在建项目填方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纳入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贮存,并委托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转运处置、日清日产。污水处理污泥在化粪池中进行厌氧消化处理消毒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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