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时间:2019-09-1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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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19年9月10日)
项目名称 |
长坑乡南斗垃圾转运站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长坑乡南斗村 |
建设单位 |
安溪县长坑乡人民政府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用地面积400m2,建筑面积187.6m2,日转运垃圾50t。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排放系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冲洗废水经格栅池预处理后皆和渗滤液汇入污水收集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采用罐车将污水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扬尘等措施。运营期,应加强地面冲洗工作,保证渗滤液及冲洗水及时排入收集池,减少在空气中暴露时间;加强厂区四周绿化。 3、噪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进行施工,采取适当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进入垃圾转运站一并压缩后外运。 5、生态环境: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如边坡加固、修筑挡土墙、排水沟等降低水土流失。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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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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