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环保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时间:2019-08-14 10:23 浏览量:

安溪县环保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19814日)

项目名称

锦龙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安溪县锦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 示 期

2019年814日至20198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9367.15m2建筑面积25000m2年加工金属制品3万件。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浇灌。

2、大气环境: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道路洁净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运营期加强车间通风和排气。

3、噪声环境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采取开挖排水沟、修筑挡墙和进行种草绿化等水土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安溪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