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9年6月4日)
项目名称 |
泉州市辉卓家具有限公司铁件工艺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城厢镇雅兴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泉州市辉卓家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租用面积2100㎡,年加工铁件工艺品6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过渡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回用于厂区周边绿化浇灌;远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喷粉废气经静电滤芯过滤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粉加热固化和喷漆烘干废气集中收集后经“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浴除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经水帘柜去除颗粒物后,与有机废气集中通过“水浴除尘+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安溪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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