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 突出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结合现有经费规模、现行标准和检验检测能力等情况,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科学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改善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类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抽样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我县辖区内随机抽取流通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的产品随机进行抽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对监督抽查样品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依法进行处理,确保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
三、任务安排
(一)抽检商品的品目和品种
本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是以涉及公共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道路安全、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等民众关注度高的商品为主,综合市场监管情况、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和专项整治等情况,由县局统筹安排。
抽检的重点商品为儿童老人用品类、电动自行车产品类、燃气器具产品类、电器产品类、消防产品类、烟花爆竹类、化肥农膜农资产品类等。具体包括: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婴幼儿服装、学生用品、成人纸尿裤、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锂电池、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头盔、瓶装液化石油调压阀、燃气软管、燃气灶具、开关、化肥、农膜、电线、电缆、灭火器。
(二)重点抽检项目
重点抽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安全性能指标、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项目。
(三)抽检商品的批次
计划抽检安全生产类产品31批次; 农资产品2批次; 儿童老人用品10批次。
(四)抽检时间安排
2024年8月前完成抽检工作。
(五)承检单位
本次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承检机构,由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邀标进行询价比价,从具备国家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中择优选择,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六)经费预算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第六条“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抽取、购买、运输、检验、处置以及复查等工作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之规定,我局抽检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按时推进和实施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县局监督抽查任务部署安排,对标时间节点,安排工作计划,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实施样品抽取应高度重视抽检工作的随机性和代表性,在抽检工作中兼顾商品种类、抽查对象、抽查场所,保持抽检工作相对均衡、科学、公平。要认真贯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抽样检验工作,确保程序合法、数据客观、记录清晰,确保监督抽查检验数据真实可靠。
(三)科学发布结果。监督抽查结果发布要全面、准确、及时,发挥监督抽查威慑作用,科学分析风险,体现监管力度和风险防控。
(四)严格后续处理。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应按相关工作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表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表
序号 |
产品类别 |
批次 |
涉及区域 |
抽检环节 |
1 |
瓶装液化石油调压阀(家、商) |
4 |
安全生产 |
流通领域 |
2 |
商用燃气灶具 |
2 |
||
3 |
燃气软管 |
4 |
||
4 |
家用燃气灶具 |
2 |
||
5 |
电动自行车 |
2 |
||
6 |
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锂电池、铅酸电池) |
4 |
||
7 |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
1 |
||
8 |
电动自行车头盔 |
2 |
||
9 |
开关 |
2 |
||
10 |
插座 |
2 |
||
11 |
电线电缆 |
2 |
||
12 |
烟花爆竹 |
2 |
||
13 |
灭火器 |
2 |
||
14 |
化肥 |
2 |
农资产品 |
|
15 |
农膜 |
2 |
||
16 |
儿童服装 |
2 |
||
17 |
婴幼儿服装 |
2 |
|
|
18 |
成人纸尿裤 |
2 |
||
19 |
儿童玩具(彩泥) |
2 |
||
20 |
学生文具用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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