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
时间:2023-12-19 11:10 浏览量:
  

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安农质办〔20232

 


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评的通知

 

各乡镇: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溪县乡镇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72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安农〔202366号)文件要求,现对各乡镇202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集中治理农兽药残。

考核乡镇在攻坚治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深入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等方面完成情况。(15

2.持续强化质量监测。

考核乡镇配合国家和省、市、县级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优化定量监测、提升快速检测水平等方面完成情况。(20分)

3.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

考核乡镇推进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推进标准化示范建设等方面完成情况。5分)

4.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考核乡镇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达标合格证农产品亮证行动、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等方面完成情况。35分)

5.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考核乡镇落实乡镇监管责任、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农户监管服务等方面完成情况。15分)

6.贯彻实施新农安法

考核乡镇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完成情况。10分)

7.加分项(+20分)。

考核乡镇在品质提升质量安全方面创新、示范、引领突出表现:获得上级部门肯定认可、奖励表彰+6分);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7分),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等方面完成情况。+7分)。

8.扣分项(-20分)。

考核乡镇当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兽残)管控成效等方面完成情况。(-20分)

二、考评时间

考评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15日上午下班前所有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

三、考评形式

主要采取资料审查方式,按照《2023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评表》的“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考核情况适时组织实地检查核实。

四、其他事项

请各乡镇按照考评要求,做好自评,加盖公章,提供所需佐证材料,202415日上午下班前将考评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安中心(2号楼806),未能及时报送材料的,以无处理。

1.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提供PDF格式扫描件。

2.为便于打分部门查阅,请根据细则序号(见附件“评分细则”栏)将电子版材料放在文件夹内。文件夹及材料按以下统一格式命名:

文件夹:**(镇)202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材料

文件名:细则×.1:材料名

细则×.2:材料名

……

3.涉密材料的报送应符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联系人:陈旭东、项艳琳0595-68792206

电子邮箱:axnazx@126.com

 

附件:2023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评表

 

 

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评表

被考评乡镇(盖章):                                                                考评时间:        

考评指标

考评要点

分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考评分

一、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15)

攻坚治理豇豆农药残留问题(5分)

2

1.报送豇豆在田生产主体、收购商信息(报送豇豆种植生产摸底名录情况)。

 

 

3

2.报送豇豆农药攻坚治理定期调度及工作总结、宣传培训,禁限用药物名单、制度上墙工作情况。

 

 

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5分)

2

3.报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有关报表、台账和工作总结。

 

 

3

4.生产主体摸底及重点监管名录库更新、监督巡查、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全覆盖培训情况。

 

 

农资打假(5分)

5

5.配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放心农资进村进企进户。

 

 

二、持续强化质量监测(20分)

优化定量监测(8分)

5

1.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市、县级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

 

 

3

2.建立不合格产品生产主体重点监管名录库。

 

 

提升快速检测(12分)

5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的样品来源登记情况(提供样品登记表)。

 

 

7

4.乡镇平均完成农兽残快检462.5批次(包括200批次胶体金法检测)完成情况(提供检测汇总表)。

 

 

三、农业标准化(5分)

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5分)

2

1.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情况。

 

 

3

2.推动辖区内高标准生态茶园、土壤改良、茶园去化学农药、绿色防控等的标准化示范建设。

 

 

四、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35分)

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5分)

2

1.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情况。

 

 

3

2.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情况。

 

 

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5分)

2

3.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技术规程“进企入户”宣传、培训等情况。

 

 

3

4.构建品质指标、品质评价、质量分等分级指标体系情况。

 

 

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5分)

3

5.参加绿博会、有机食品博览会、农交会、宣传周活动及各类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展示情况。

 

 

2

6.绿色优质农产品参与产销对接、网络营销、直播带货情况。

 

 

达标合格农产品

亮证行动(15分)

2

7.按时完成调查摸底并全部纳入并行系统监管(报送辖区内生产主体纳入并行系统情况汇总表)。

 

 

4

8.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数量、电子档案创建、年赋码出证情况,每家不少于20批次。

 

 

5

9.乡镇每天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主体线上全覆盖巡查,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及亮证活动情况。

 

 

4

10.对未及时上传追溯信息,上传虚假信息及开具虚假合格证等行为上报协同查处、通报整改情况。

 

 

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5分)

2

11.推动辖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续展情况。

 

 

3

12.配合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后监管,配合完成绿色食品市场流通专项检查情况。

 

 

五、压实属地管理责任(15分)

落实乡镇监管责任

8分)

3

1.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包括对乡镇、各村有关责任人员的考核。

 

 

5

2.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职责;乡镇网格图、主体监督栏全部上墙;开展监管员、协管员培训持证上岗且发挥作用。

 

 

加强生产主体监管(7分)

2

3.生产主体名录库和信用档案建立情况。

 

 

2

4.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强化跟踪监管,配合上级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情况。

 

 

3

5.开展对生产主体及农户宣传培训、巡查检查、指导服务和警示提醒情况。

 

 

六、贯彻新农安法(10分)

监管信息(2分)

2

1.产地溯源信息及重点品种的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

 

 

普法宣传(8分)

8

2.开展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培训、组织监管员、协管员、生产主体参加新农安法线上答题完成情况。

 

 

加分项(+20分)

奖励表彰情况(+6分)

6

1.获得上级部门在品种培育、品质提升、品牌培育、标准化生产等品质质量安全提升等方面肯定认可、奖励表彰。国家级加5分、省部级加4分、市厅级加3分、县处级加2分,满分6分。

 

 

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7分)

7

2.指导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创建、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通过省级验收考核,及时总结创建示范经验推广,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7分)

7

3.生产管理制度及基地分布图上墙情况;建立目标责任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茶企三级机构签订责任状;加强茶农培训,进行绿色食品知识宣传,发放绿色食品技术手册等情况。

 

 

扣分项(-20份)

年度农兽残情况(-20分)

20

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检出禁限用农兽残药物1起的,扣20分;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检出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扣5/起,达3起扣20分。

 

 

合计

 

100±20

 

 

 


 

 

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19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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