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2021〕54号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产业园茶园去化学农药智能虫害绿色防控集成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关乡镇: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安溪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闽农综〔2018〕83号)精神,我县开展茶园去化学农药化工程项目,项目成效良好,特别是智能虫害综合防治系统不仅做到防治茶假眼小绿叶蝉的药剂零消耗,还保持了茶园的生态多样性,实现全天候、全天时、大范围、精准远程的防控目的。为继续扩大茶园去化学农药化的绿色防控成效,巩固扩大我县创建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将产业园茶园去化学农药化工程项目结余款项继续用于开展智能虫害绿色防控集成项目。现将《2021年产业园茶园去化学农药智能虫害绿色防控集成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印发
2021年产业园茶园去化学农药智能虫害
绿色防控集成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龙涓、虎邱、西坪、龙门、芦田、尚卿、城厢)范围内的茶叶类生产主体,在同等符合申报条件下,优先选择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县级以上(含)的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等重点茶叶生产主体。
二、建设内容
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实施单位,开展智能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声光电智能虫害系统防治、人工释放天敌、生物农药无人机飞防)综合防治茶树病虫害。
三、补贴标准及申报条件
Ⅰ类项目:选址安装并运行维护声光电智能虫害系统、人工释放天敌、生物农药无人机飞防等智能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综合防治服务,补助500元/亩。服务周期1年,补助用于挖除茶株、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投放捕食螨及生物防治服务费用。未参与过产业园去化学农药化项目的单位可申请此项目,申请新建的单位必须具备能安装智能虫害系统的基础条件(通电、通网络、远离居民区)。
Ⅱ类项目:运行维护声光电智能虫害系统、人工释放天敌、生物农药无人机飞防等智能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综合防治服务,补助300元/亩。服务周期1年,其中补助用于设备运行维护、投放捕食螨及生物防治服务费用。原参与过产业园去化学农药化智能虫害综合防治项目的单位(原安装的声光电智能虫害系统设备仍存在)可申请此项目。
同一生产主体只能申报一类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类项目。
四、项目建设周期
2021年3月-2021年12月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征集。乡镇政府按照指南要求遴选项目实施单位,指导填报项目意向实施单位推荐表及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意向实施地片遴选要注重集中连片,以体现技术集成和示范带动效应。
(二)项目审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建设内容符合性审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查看,聘请第三方进行实地测绘,确认实施面积、智能虫害综合防治项目补贴金额;形成初步意见。
(三)项目公示。项目审定后,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项目实施。公示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智能虫害综合防治项目由各项目实施主体根据茶园病虫害发生的具体情况自行与智能虫害防治系统研发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五)项目督导。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召开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组织技术人员到实施现场进行督导。
(六)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后,应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批复的建设任务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初步验收,形成自验报告。自验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形成现场验收意见。
(七)财务资料。提供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支出的项目投资转账凭证、项目投资发票(金额不低于补助金额)等相关材料。
(八)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后,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六、其他事项
请有关乡镇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现场察看,遴选意向实施地片、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建设内容,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意向实施单位推荐表、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于4月9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时电子文档发送邮箱chen732891@126.com,联系人:陈旭东。
附件1:2021年产业园茶园去化学农药智能虫害绿色防控集成项目意向实施单位推荐表
附件2:2021年产业园茶园去化学农药智能虫害绿色防控集成项目申报书
附件1
2021年产业园茶园去化学农药智能虫害绿色防控
集成项目意向实施单位推荐表
意向实施单位(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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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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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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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别 |
□Ⅰ类 □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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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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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实施 面积(亩) |
总投资 (万元) |
申请补助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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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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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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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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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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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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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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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推荐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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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 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1年产业园茶园去化学农药智能虫害绿色防控集成
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单位(签章):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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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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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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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
□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家庭农场(○省级○市级○县级)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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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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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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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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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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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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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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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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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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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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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类别 |
□Ⅰ类 □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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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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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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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申请补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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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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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
项目名称 |
实施 面积(亩) |
投资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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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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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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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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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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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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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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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预计成效(限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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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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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所在建设单位(乡镇)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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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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