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扶持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培训学习的通知》(泉人社文〔2017〕16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溪县财政局 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举办安溪县2024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安人社〔2024〕8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林瑛霞(福建安溪县敬原茶业有限公司)等32人完成培训,培训成绩合格,每人实际支付培训费用13500元,拟按每人10000元发放补贴,总金额320000元,所需资金从创业支持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件:安溪县2024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高级研修班培训补贴明细表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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