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24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审核确认,安溪华侨职校、陈利职校、安溪茶校等3家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师、西式面点师、互联网营销师等3期脱贫人口“1+N”就业技能培训班,符合享受生活费补贴95人,拟给予王成美等95人一次性生活费补贴共4.7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9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件:安溪县2024年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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