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企业用工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8〕158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泉人社〔2016〕368号)等文件规定,2024年1-5月,我县共有74家企业列入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名单,符合兑现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补助条件,应给予发放补助资金共计3.7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
受理电话:
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2024年1-5月安溪县企业用工信息统计调查工作补助资金明细表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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