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社〔2015〕286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198号)精神,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保证返还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5—2323622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95—23232702(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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