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7〕286号)、泉州市人社局、税务局《转发省人社厅 税务局关于明确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具体问题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审核通过,有28人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总计拟补贴金额4.495万元(大写:肆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3236224(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附:2024年第1季度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
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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