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就业是最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稳就业既是稳经济、稳预期,也是稳民生、稳信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稳就业工作,去年底以来,国务院接连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对做好稳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大“六稳”工作力度,提出“六保”工作任务,把保居民就业放在首位,要求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4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对我省做好“六稳”落实“六保”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切实把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基本特点
《若干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减负稳岗扩就业保就业并举,应急举措和长效机制相结合,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牢牢把握保就业主动权,兜住稳就业民生底线。《若干措施》围绕岗位、政策和服务供给,提出九项举措,并建立五项工作机制,既着力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培育壮大新动能,支持灵活就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又突出应对当前形势变化,实施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行动和“十个一批”扩岗行动,挖掘内需拓岗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打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政策组合拳。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涉及3个部分15条具体措施。
(一)以实施“八项行动”为牵引,扩大就业岗位供给。从加大投资带动就业、挖掘内需促进就业、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减负援企稳就业、兜底保障保就业六个方面,将八项行动贯穿其中,体现经济发展与就业内在联系、良性互动,实现扩岗、稳岗和兜岗,有效保障岗位供给。
(二)以稳岗扩岗专项行动为支撑,落实保居民就业。主要从保居民就业角度,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重中之重,通过实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加大政策力度,加强就业保障,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同时,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返乡留乡就业,实施“6+1”劳务协作专项对接行动,加大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创业,突出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三)以强化服务保障为基础,确保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主要体现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落实任务,强化政府责任、强化服务保障、强化风险防控,将工作组织协调、资金投入保障、就业形势监测、突发事件处置、舆论宣传引导等五项机制贯穿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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